文件内容如下: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规范校外培训的相关要求,深刻体现了中央对校外培训的定位,就是要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
站在新时代,校外培训应摆脱路径依赖,降低经济利益预期,秉承教育初心,守好“有益补充”定位,以服务人的终身学习、服务教育改革创新、服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历史使命,为教育强国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1、助力校内教育。
当前教育技术创新与新业态、新模式融合需要社会力量的介入。《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线上教育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的意见》提出,探索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竞争提供、择优遴选”的机制。
《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提出,积极鼓励企业投入资金,提供优质的信息化产品和服务,实现多元投入、协同推进。
校外培训机构尤其是一些线上培训机构,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以及人工智能在教育场景中的应用已涌现出一批优秀的探索成果,应当将业务从面向学生转向面向学校,从服务校外转向服务校内,为校内提供线上线下融合学习系统、教师作业批改系统、学情分析诊断系统、教学质量评估系统、师生个性化匹配系统等。
各级政府部门应当以更为开放和包容的态度,为优质教育技术进入校园提供更多路径,发挥校外培训机构在科技赋能教育方面的优势,促进校内提升教学效率、创新学习方式、提高教育体验。
2、加强素质教育。
校外培训要助力“十四五”时期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就要真正从“唯分数论”转向服务学生全面发展。
压减类培训的课程数量和招生数量,减少同质化大班课,更多开展以培养中小学生兴趣爱好、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的培训,增加美育艺术类、体育运动类、科学创造类、劳动实践类、品德修养类课程占比。
当前,一些类机构在转型素质教育进行业务范围变更登记时,行业审批与管理要求不明确。
目前北京、上海等地已实现行业归口管理,可将经验做法在全国推行。各地应促进现有校外培训机构由类培训向素质类培训转型,打通部门壁垒,开辟绿色通道。
3、指导家庭教育。
家庭教育是协同育人机制中的重要一环,也是最薄弱一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教育、妇联等部门要统筹协调社会资源支持服务家庭教育。
目前家庭教育建设仍拘泥于家长学校、家委会等传统形式,指导性、实效性、互动性欠缺。
校外培训机构应发挥在学情分析和育儿研究方面的优势,积极推进家庭教育指导,从培养优秀学子转向培养合格家长,从贩卖焦虑转向治愈焦虑。
增加家庭教育指导板块和平台,向家长传播科学育儿理念,帮助家长更好地了解孩子优势,疏导青少年心理问题,构建和谐亲子关系,塑造良好家教家风。
4、发展职业教育。
近年来,国家相关政策与法律对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举办职业培训持积极鼓励与支持的态度。
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定,国家鼓励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实施职业教育的民办学校。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规定,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培训,鼓励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职业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
当前,新经济发展、新业态涌现催生新职业、新专业产生,为新技能培训提供广阔空间。现有校外培训机构可利用在线教育的技术优势,除提供考试、留学等成人培训外,还可提供更多在线新型职业技能类培训。
5、服务终身教育。
当前资本对教育的参与过多集中于K12阶段,政府部门应引导更多企业参与成人终身学习。
校外培训机构应将关注点从K12教育转向终身教育,助力构建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个性化、终身化的教育体系,为成人终身学习提供个性化学习路径规划、学习资源推介、学习方法指导和学习同伴推荐。
6、促进乡村教育振兴。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当前乡村教育硬件条件明显改观,但教师队伍和教学质量提升依然任务艰巨。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要发挥互联网在助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让山沟里的孩子也能接受优质教育。
近年来,一些校外培训头部企业通过“名师课堂”建设与应用,在促进乡村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方面取得了积极效果,但也出现传统教师转变为在线课程助教后,从教积极性下降的问题。
机构要研究在乡村教育振兴中,互联网课程与教师的角色分工问题,政府部门要鼓励支持校外培训机构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扶智强师,开发与信息化硬件相适应的智能化学习平台和教师培训平台,在共享优质资源的同时增强课堂吸引力、增进教学互动、提升教师育人能力,增强乡村学生和教师的获得感。
7、扩大教育对外开放。
目前一些在线教育企业,通过为国外学习者提供中文学习的方式,传播中国文化,打造复杂国际关系背景下对外人文交流新窗口。
应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与疫情影响为中国教育服务特别是在线教育行业提供的机遇,为全球学习者提供优质课程,培育教育服务业国际竞争优势,将在线教育作为促进科技人文交流的新途径,为世界教育变革贡献中国力量。